招标解答
母公司收取子公司的管理费能税前扣除吗
不得税前扣除,应按独立交易原则确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管理费,企业内营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一、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具体如下
母子公司都是法人企业,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相互之间提供劳务应按正常的劳务进行处理,这一点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是一致的,对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对母公司自行收取的管理费,应该属于服务性质的收费,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二、母公司管理费包括什么
管理人员工资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通信、书报、会议、水电、燃气、集体取暖、防暑降温、卫生保洁等费用。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燃料、养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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