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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补充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机编发〔2014〕1号),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职能是:负责编制并执行园区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方案;审核批复园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承担园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管理园区国库资金,负责园区内税收退库、税收减免的监督工作;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园区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园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管园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园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负责园区财政工作决策研究;监督检查财税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园区政府采购等。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预算股、国库股、综合管理股、建设与投资股、监督与绩效评价股及财政支付中心等7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公用行政编制8人。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员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园区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莞韶园区一级财政体制,承担园区财政管理职能;完成市政府对园区布置的财政计划;科学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结合当前园区税收征管体制对国库资金进行管理;规范园区预算执行;对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5.8万元,增加9.6万元,同比增长11.1%,原因主要是工资上调和新招录1名公务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8万元,增加9.6万元,同比增长11.1%。预算编制仅包含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在编公务员的统发工资、社保缴费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5.8万元。按用途分:基本支出预算9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