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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公开
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政府信息公开时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并由本单位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五条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负责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是否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管委会分管领导。
第六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公开政府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
( )第 号
:
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请你(单位)将是否同意公开该信息的意见,于 年 月 日前函告本机关(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作答复,本机关将认为你(单位)同意公开该信息,并向申请人予以提供。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 )第 号
:
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征询你(单位)是否公开该信息的意见(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 )第 号),你(单位)答复不同意公开该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认为:
□ 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 其他,
决定向申请人公开该信息。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