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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工业园区抓收入保增长实施意见
今年上半年,韶关工业园区完成税收收入18,030万元,同比增长20.52%,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全年增长30%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为确保园区全年税收收入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对园区收入增长的具体要求,下半年我们要坚定做好全年财税工作的信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园区全年税收收入增长30%。
二、具体措施
一是落实园区主要纳税企业税收收入增长目标。对园区纳税10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进行一次税收增长情况调研;(分工方案详见附件1)
二是落实园区新投产企业税收增长目标。对2011年——2012园区新投产的企业进行一次新增企业税源调查;(分工方案详见附件2)
三是落实园区挖掘潜力,盘活存量目标。对园区耕地占用税和园区企业土地使用税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此项工作由李敦华常务副主任负责,财政分局牵头,园区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实行领导挂点负责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动态信息,每月组织一次园区收入分析汇报会议,研究解决园区收长增长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园区税收增长既定目标。
2、切实加强企业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为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排忧解难,保证园区企业实现稳产增产,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增资扩产和转型升级,对园区重点企业送政策、出点子、指路子,采取贴、奖、补等园区政策性措施,帮扶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3、加快启动园区核心区项目建设,促进园区投资和税收增长。下半年,将全面启动“1+3”项目建设,加快莞韶园核心区的开发步伐,加快推进三个片区员工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