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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粤北工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财政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授予粤北工业开发区有关管理职能的通知》(韶府[2007]34号文)的有关精神,开展和推进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粤北工业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为开发区的自设机构,在业务上归口规划基建管理科管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监督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负责对区内建筑工程及建筑材料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4、协调与市有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对受委托的有关质量安全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
 
  二、人员安排
 
  原则上安排3人,规划基建科科长兼任站长,另从社会上聘用2名有资质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